记者从河北省邯郸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获悉,自即日起,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求职创业愿望未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和持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的毕业年度内高等院校学生,只要有创业愿望,均可参加我市推出的“创业帮扶工程”。该项活动由市人社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
据介绍,在“创业帮扶工程”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工商、税务、小贷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积极落实各项创业帮扶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自主创业人员,认真落实有关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的优惠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