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创业就业工程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创业培训工作,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山西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山西为主题,大力提倡和推动全民创业,壮大创业群体,拓宽创业领域,提升创业层次。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提高群众收入,以创业增强社会经济活力。面向城乡创业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同时,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创业者成功地开办和经营企业,逐步形成以创业培训为基础,以促进和带动就业为目标,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相结合力度,实现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加大创业培训技术的引进力度,在不断完善、消化、吸收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欧洲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技术”,2008年对3万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企业开业率达到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1:5,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在大同、晋城开展“欧洲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技术”试点和组织推动工作。在省及各市加快创业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尽快形成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成立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考核和督导全省创业培训及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布局规划、师资提高、经验交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等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整合培训就业资源,集中优质力量,成立创业指导中心承担本市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管理、质量监控、资金管理、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开展示范性教学并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建立创业项目库,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加快发展法律援助、管理咨询、财务评估、信贷服务等创业中介机构。成立创业指导咨询团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
(二)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各市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十七大提出的总目标和就业工作新需要,把创业培训向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回国留学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各类城乡劳动力延伸和拓展。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政策,掌握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职业转化能力,激发创业热情,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在按照统一的SIYB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的同时要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案例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做好“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的基础上,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充实“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技术,适时引进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创业核心教程、欧洲模拟实训公司等新的创业培训技术,满足不同创业人员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