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 有固定的自有财产,并能经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有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 4. 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 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有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7. 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8. 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 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注册书; 2. 投资者提出的登记注册申请报告及合法的资格证明; 3. 企业章程; 4. 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登记表(全民所有制企业);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企业住所和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7.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 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审批的,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9. 其它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