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一
职业培训补贴包括哪些范围?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9]177号)规定:职业培训补贴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劳动预备制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各盟市可在本参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经盟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协商后确定本地区补贴标准。
●解读二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业技能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两部分,职业培训补贴参考标准(试行)中,补贴标准按照不同工种和人员的培训成本,实行人均课时补贴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4年版)及《职业分类大典》增订版(2006年版)的分类设置,按照不同职业(工种)职业标准要求、消耗能源和原材料的多少,分为A、B、C、D四个类别,其中A、B、C类是技术性较强、包含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具有职业等级的职业(工种),D类是以理论授课为主、不包含实际操作技能训练、无等级的职业(工种)。原则上A类职业(工种)培训课时不低于400课时,B类不低于300课时,C类不低于240课时,其中,技能培训课时数不低于总课时的60%;D类培训不低于120课时,上述课时各盟市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增减。同时,参加中级技能培训应具有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高级技能培训应具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培训的就业效果考核评价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培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培训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劳动合同期限延长1年,每人增加补贴200元。
创业培训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内政发〔2008〕120号)执行。
●解读三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的标准是如何执行的?
职业培训补贴参考标准(试行)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城乡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时间为6至12个月(一个学期至两个学期,原则上不少于720课时)。达到12个月的,经考试合格可直接转为技工学校学生,学籍连续计算,每人补贴1800元。6个月以上的每人补贴1000元。
申请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1)培训班开班报告及相关批复;(2)申请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