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记者从省人保厅获悉,为扩大和稳定就业,我省将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努力实现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全覆盖。
多形式培训提高就业率
据了解,该制度以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新成长劳动者为主要对象,注重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同时开展订单、定向、定岗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帮助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对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我省将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按照“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要求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创业培训打破多重限制
我省将以有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的需要,打破身份、户籍、地域的限制,提高受训人员的创业能力。
同时,我省还将完善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咨询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跟踪扶持相结合的“一条龙”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创业培训(实训)补贴支付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效果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和创业成功率。
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生活费补贴。
对与省内工业园区或企业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和对各地围绕重大产业领域开展职业培训的,在培训补贴上给予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