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上海市政府召开的职业培训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上海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从业人员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争取每年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万名,五年共新增5万名。
会议透露,上海将针对不同劳动者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具体措施有——
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重点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力争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院校学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院校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项目,扩大校企合作规模,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
企业在职职工: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用5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轮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力争做到就业一人,培训一人。
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深入推进实施首席技师千人计划,鼓励并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技师或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带徒传技、技术攻关等相关工作,带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发展。
外地来沪就业农民工:对在岗农民工,大力开展与其岗位实际需求紧密相关的各类技能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特种作业培训。对企业拟招聘录用的农民工,积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加工制造、商贸服务、建筑施工、家庭服务等外来农民工从业密集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有创业意愿的人员: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完善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见习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
会议还透露,上海将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且鉴定合格或参加定向培训并实现就业的,按照规定享受100%培训费补贴。在职从业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培训项目且鉴定合格的,按照规定享受50%培训费补贴;参加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高师带徒”、技能竞赛赛前培训等项目的,按照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本市院校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培训项目且鉴定合格的,按照规定享受鉴定费或培训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