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高中毕业生等四类群体,可参加政府补贴的相关培训。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我省昨日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城乡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10万人;全省技工院校每年培养高级工规模达到8万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3.5万人。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已经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四类人可参加政府补贴培训。
就业指导培训不花钱
市内四区有求职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同一年度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只能享受一种,不得重复享受。
要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应先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就业指导培训 。之后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定点的培训基地参加技能培训,报名时个人按培训补贴标准的20%缴纳培训费,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由培训基地全额返还培训费。
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指导培训不缴费,市就业训练机构按规定完成就业指导培训任务的,按参加培训的人数可领取每人30元的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各职业的培训等级、成本等各有不同,最高不超过1500元。参加培训人员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培训费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培训费补贴。培训人员鉴定费由培训机构先垫付,后申请补贴;补考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不重复补贴。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失业保险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两项补贴费用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指导培训补贴由市就业资金承担。
农民工每年享补贴培训
根据要求 ,本市力争到2015年末,让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本市农村劳动者,由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本市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依托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技工院校等职业学校。
按照规定,农民工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优先对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农民工进行培训。 |